丈夫欲分割妻子名下房产,充足证据证明为第三人财产,最终未被分割
张女士与李先生2010年结婚,2014年张女士母亲为贷款方便,以女儿的名字在西安买了一套房。2019年李先生与张女士离婚,李先生认定张 女士名下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,要求分割。张女士觉得不公,找到诵盈律所张星艳律师,希望证明这套房子实为其母亲的房产。
张女士与李先生2010年结婚,2014年张女士母亲为贷款方便,以女儿的名字在西安买了一套房。2019年李先生与张女士离婚,李先生认定张 女士名下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,要求分割。张女士觉得不公,找到诵盈律所张星艳律师,希望证明这套房子实为其母亲的房产。
张女士与李先生2010年结婚,2014年张女士母亲为贷款方便,以女儿的名字在西安买了一套房。2019年李先生与张女士离婚,李先生认定张 女士名下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,要求分割。张女士觉得不公,找到诵盈律所张星艳律师,希望证明这套房子实为其母亲的房产。
张女士与李先生2010年结婚,2014年张女士母亲为贷款方便,以女儿的名字在西安买了一套房。2019年李先生与张女士离婚,李先生认定张 女士名下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,要求分割。张女士觉得不公,找到诵盈律所张星艳律师,希望证明这套房子实为其母亲的房产。
张女士与李先生2010年结婚,2014年张女士母亲为贷款方便,以女儿的名字在西安买了一套房。2019年李先生与张女士离婚,李先生认定张 女士名下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,要求分割。张女士觉得不公,找到诵盈律所张星艳律师,希望证明这套房子实为其母亲的房产。